根據《中共廈門市委廈門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廈委發【2019】3號)、《關于翔安區中小學幼兒園非在編教職工及編外聘用人員加強規范管理和調整工資福利待遇的通知》(廈翔教【2022】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園實際,現將2024-2025學年秋季補充公開招聘非在編合同教師辦法予以公布。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非在編合同教師1人
二、招聘條件
(一)非在編合同教師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行端正、熱愛幼教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持有健康證;
(3)具備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及以下;
(4)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及普通話合格證書;
(5)持有幼兒園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相關崗位工作經驗者優先。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2.在編教師;
3.現役軍人;
4.考錄(不含轉任)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不滿2年以及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尚未解除黨(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6.具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機關、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應在面試資格復核時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確有實際困難的,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在體檢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聘用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本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根據不同階段,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聘用資格或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
三、工資待遇
根據《關于翔安區中小學幼兒園非在編教職工及編外聘用人員加強規范管理和調整工資福利待遇的通知》(廈翔教[2022]26號)執行。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月28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有意者掃碼填寫報名表,并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表格及相應附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崗位資格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證書,獲獎證書等圖片或pdf掃描件)打包壓縮發送到郵箱[email protected]。文件、郵件均命名為“香山一幼+應聘崗位+姓名”。
報考者須認真閱讀本公告中招聘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本人應對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確性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幼兒園組織相關人員對報考者的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擇優推薦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請報考者自行關注,保持電話暢通(不符合條件者不再回復,敬請諒解)。
(三)資格復審
幼兒園組織相關骨干人員對擬進入面試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審核。具體人選、時間、地點等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參加資格復審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復印件依序裝訂成冊,原件核對后退還。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1.報名表;
2.身份證;
3.戶口簿;
4.學歷和學位證書(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者,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加蓋原件復印件印章的學歷證明);
5.資格證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
6.其他相關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獲獎證書等)。
(四)面試
面試以片段教學測試、結構化面試等形式進行,各占面試成績的50%。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按崗位擬聘人數1:1或低于1:1比例參加面試的,合格成績為70分(含)以上。面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用。
(五)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綜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崗位擬選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由招聘單位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根據《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執行,如《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沒有規定,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實施細則》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幼兒園公告欄上公示5個工作日。
2.公示結果無異議或經區教育局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應于公示期滿后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所需的材料,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未按規定時間提供聘用手續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3.擬聘用人員由我園根據幼兒園實際需求統一調配,不服從分配者不予聘用。
五、相關說明
(一)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是指經教育部門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持有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可提供書面認證報告或可進行學歷學位認證查詢的,可報考要求全日制普通教育專業條件的崗位。
(二)持下述學歷(位)報考者應于面試資格復核時提供書面認證報告或可進行學歷認證查詢,具體如下:
1.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屬國內院校與國(境)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或《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用于報考的學歷(位)(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學歷的報考者,以輔修專業報考的,其專業資格也可以按照本人同時收錄在“學信網”“學信檔案”版塊“學歷信息”和“學位信息”欄目的輔修專業信息予以認定。
(三)本次招聘面試后根據崗位錄取情況報區教育局同意后可進行遞補。
(四)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港澳臺人員(不得持有外國國籍),按照國家、省和我市有關規定實施招聘。
(五)應聘者應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除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聘用前,幼兒園將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核實擬聘用人員有無失信被執行情況。發現擬聘用人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查看對應案號并聯系執行法院,函詢、核實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進展情況。被執行人已履行義務的,應在招聘單位約定的期限內提供執行法院的書面證明,方可進行聘用;尚未履行義務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報考者在試用期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根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公安廳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犯專項行動的通知》(閩檢會[2019]2號),報考者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聘用前,幼兒園將擬聘用人員信息通過公共安全管理平臺進行審查。
(八)入職前查詢《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規定的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和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已納入教師資格限制庫的喪失、撤銷教師資格信息。
(九)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六、咨詢方式
陳老師:15959375021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本公告僅適用于本次非在編合同教師補充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廈門市翔安區香山第一中心幼兒園負責解釋。特殊情況者,由幼兒園提出意見,報區教育局研究后作出決定。
附件1.廈門市翔安區香山第一中心幼兒園招聘非在編教職工報名表
廈門市翔安區香山第一中心幼兒園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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