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25年廈門市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職業(yè)學校教師公告》精神,為做好2025年海滄區(qū)教師招聘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指擬進入面試的人員,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擬進入面試人數(shù)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進入面試),不足3:1的以實際人數(shù)確定。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5年5月18日-5月19日(周日-周一)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未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內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資格復審安排建議
時間 | 崗位 |
5月18日 上午 | 小學語文、小學語文(退役軍人專崗)、小學英語 小學數(shù)學、小學數(shù)學(退役軍人專崗)、小學科學 小學道德與法治、小學道德與法治(退役軍人專崗) |
5月18日 下午 | 高中數(shù)學、初中數(shù)學、高中語文、初中語文、初中英語、高中化學、初中道德與法治、高中物理 |
5月19日 上午 | 中職化學、中職語文、中職數(shù)學、中職英語、高中語文(研究生)、小學科學(研究生)、高中數(shù)學(研究生)、高中英語、高中地理 |
5月19日 下午 | 補充材料 |
四、資格復審地點
廈門外國語學校海滄附屬學校(興港校區(qū))一樓錄播室
地址:海滄區(qū)興港二里1號
五、審核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并按以下順序整理成冊(原件與復印件分開,使用燕尾夾,勿用訂書釘)。
1.報名表;
2.戶口本;
3.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或證明文件、材料;
4.教師資格證書;
其中,2025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專門崗位在報名時尚未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應提供: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教師資格筆試科目均合格證明或教育類研究生、師范生《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等證明材料;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或合格證明;
6.2025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應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非2025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人員,需提供“學信網(wǎng)”查詢認證或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7.報考退役軍人專門崗位的,需提供退役證和安置地所在區(qū)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證明材料(聯(lián)系電話:思明區(qū)0592-5916001,湖里區(qū)0592-2878372,集美區(qū)0592-6213695,海滄區(qū)0592-6584027,同安區(qū)0592-7030677,翔安區(qū)0592-7880193);
8.隨軍家屬需提供配偶所在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家屬隨軍報告表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由廈門警備區(qū)政治工作處審核并出具書面證明材料(聯(lián)系電話:0592-6332139);
軍人隨調隨遷家屬由廈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移交安置和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處審核并出具書面證明材料(聯(lián)系電話:0592-2226251);
9.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提供);
10.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11.報考承諾書(資格復審通過后填報)。
六、其他事項
1.無法親自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審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簽名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書),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
2.資格復審通過后,審核單位在報考人員報名表上簽字、存底。通過資格復審者方可參加面試,報考資格的最終確認以擬聘用階段的審核為準。
3.資格復審中出現(xiàn)考生放棄或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等情形,將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序遞補。遞補考生應提前備好資格復審材料,保持電話暢通。遞補考生應在通知的時間內參加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廈門外國語學校海滄附屬學校周邊交通較為擁堵,停車不便,請考生綠色出行。
附件1:2025年廈門市海滄區(qū)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職業(yè)學校教師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新任).pdf
廈門市海滄區(qū)教育局
2025年5月9日
原文標題: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政府-教師管理
文章來源:海滄區(qū)人民政府https://www.haicang.gov.cn/xx/zdxxgk/zdxxgk/jyxx/jszp/202505/t20250509_10994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