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廈門市建立街(鎮)殘疾人職業援助中心的通知》(廈府辦[2011]160號)和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海滄區建立街(鎮)殘疾人職業援助中心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廈海政辦〔2011〕77號)等文件精神,根據中心實際情況,經研究,擬統一招考東孚街道殘疾人職業援助中心工作人員2名,具體要求如下:
一、招聘范圍
本次招聘崗位為廈門市東孚街道殘疾人職業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崗位,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和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海滄區街(鎮)殘疾人職業援助中心崗位信息表》。
二、報名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記錄。
(二)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殘疾人事業,有較強的責任感,能吃苦耐勞,愿意為殘疾人服務。
(三)40周歲以下(1979年8月15日(含8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廈門市海滄區戶籍。
(四)報考該崗位的,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兩年及以上工作經驗,持有初級社會工作師證或中級社會工作師證優先(總分加分)。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口頭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能熟練操作計算機日常辦公軟件。
三、筆試與面試
(一)報名時間:2019年8月15日至8月21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三)報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初級或中級社工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并提交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材料。
2.填寫《海滄區東孚街道殘殘疾人職業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請自行在本簡章附2下載),一式兩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報名表各貼1張,另1張背面書寫姓名)。
4.教育部學信網網上學歷證書的驗證材料。
(四)報名地點:
海滄區東孚街道天竺花園24梯103室(東孚街道殘疾人職業援助中心)。聯系電話:6316283、6315312。
(五)招聘名額:報名人數不足1:3的,則相應縮減招聘名額。如:計劃招聘2人,報考人數達3人但不足6人,則本次僅可招聘1人;以此類推。
(六)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為100分(不設合格線),筆試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社區工作及相關政策法規、社會學、行政管理、法律常識等考生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筆試結束后,應聘人員可登陸海滄區政府網(http://www.haicang.gov.cn)查詢筆試成績及名次。
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由各街道另行通知)。
2.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含)以上,未達到合格線不予錄取。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3.綜合總分為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折算過程的中間數據、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數點后兩位。
4.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過海滄區政府網(http://www.haicang.gov.cn)發布,請報名人員及時登錄網站或到報名點查詢。
四、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人選根據綜合總分由高到低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綜合總分相同者,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
(二)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1寸證件彩照由街道組織到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體檢合格的人員,須接受相應的考核,應提供戶籍所在地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計生證明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所空缺名額按本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一次。
(三)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獲得批準后從具有資質條件的醫院名單(不含首次體檢醫院)中抽取復檢醫院。復檢只有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它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體檢費用由個人自理。
五、公示與聘用
(一)對經招聘單位研究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海滄區政府網(http://www.haicang.gov.cn)公示。
(二)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用工手續,與東孚街道辦事處簽訂勞動合同,安排報考的相應工作崗位。工資福利待遇按《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廈門市建立街(鎮)殘疾人職業援助中心的通知》(廈府辦[2011]160號)、廈門市殘疾人聯合會廈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街(鎮)殘疾人職業援助中心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廈殘聯[2014]66號)和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關于海滄區建立街(鎮)殘疾人職業援助中心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廈海政辦〔2011〕77號)文件執行。
六、其它事項
(一)筆試加分條件:
1.現役軍人配偶以及退伍軍人的筆試分各加3分;進藏退伍軍人筆試分加5分;榮立1次三等功(含1次三等功)以上的,筆試分加3分。
2.持有社會工作師(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筆試加5分,持有助理社會工作師(初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筆試加3分。
以上加分累計不超出5分。具備以上加分條件的還須攜帶以下證明材料:
(1)現役軍人配偶須持有團以上部隊政治機關的證明(或介紹信)、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進藏兵及其他退伍軍人須持有退伍軍人證原件及復印件,進藏兵需民政部門證明。
(3)社會工作師及助理社會工作師須出具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考核通過人員應服從街道根據實際情況和需求所作崗位調整或安排。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未畢業的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不得報名。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應聘崗位的資格條件進行報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包括填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在招聘過程中的任何一個環節,一經發現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有關招聘工作在街道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592-6312171(東孚街道)、6310443(東孚殘聯)。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和復習材料。
(七)本招聘簡章僅適用于本次東孚街道殘疾人職業援助中心工作人員考試,未盡事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1、《海滄區東孚街道殘疾人職業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
2、《海滄區東孚街道殘疾人職業援助中心崗位信息表》
海滄區東孚街道
2019年8月15日
附 件 下 載:
·附件1海滄區東孚街道殘疾人職業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原標題:2019年海滄區東孚街道殘疾人職業援助中心工作人員招考簡章
原鏈接:http://www.haicang.gov.cn/xx/zdxxgk/jbxxgk/rsxx/zkzp/201908/t20190814_5201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