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翔安區委政法委、翔安公安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簡章如下:
01
2023年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02
招聘條件
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間出生);
4.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軍人應聘大專崗位輔警的,其學歷條件可以放寬至高中(含中專),但入職后三年內應當取得大專以上學歷,未取得的,聘用期滿后不予續聘);
5.具有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及工作能力;
6.身體健康,體態端正,無吸毒、紋身、口吃、斜視、色盲、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報考交通警察大隊崗位應無色覺異常;
7.具備招聘崗位設置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廈門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優先聘用情形
應聘輔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犧牲軍人、人民警察和輔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確定為見義勇為的人員;
3.退役軍人;
4.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國家和本省、市規定的其他優先情形的。
不得報名情形
1.被開除黨籍、軍籍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4.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5.因違反輔警管理相關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6.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具有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03
招聘崗位與經費保障
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廈門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招聘人數與通過報名資格審核人數達不到招聘人數1:3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待遇保障
工資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分級分類的薪酬制度,稅前工資約為4500-5500元/月,不含單位五險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04
報名有關事項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核的方式。
發布信息
招聘簡章在“翔安公安”微信公眾號發布。
報名時段
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1日(不含節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全國公務員考試
報名方式
應聘者攜帶報名材料到翔安區新店街道新蓮路266號(翔安公安分局四樓418輔警大隊辦公室)進行報名,報名前須認真閱讀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
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視為報名無效),材料不齊全、格式不正確或逾期視為報名無效。報名提供材料如下:
安徽事業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1.報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
3.戶口本原件、復印件1份;
4.學歷證書(有學位證書的需一并提供)原件、復印件,大專及以上學歷者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網址:http://login.chsi.com.cn);
5.退伍證原件、復印件(退伍軍人提供);
6.失信被執行情況查詢結果截圖,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址:http://zxgk.court.gov.cn/)一一綜合查詢被執行人,查詢全國法院范圍內失信被執行情況。
特別提醒:正式聘用前,還需提供摩托車駕駛證原件、復印件,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的提供摩托車駕駛證培訓收費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亦可;非廈門戶籍人員提供居住證原件、復印件或在廈居住憑證原件、復印件。
資格審核
根據各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者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結果現場告知。報名者須對本人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但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在招聘過程中的任一環節,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05
考試內容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體能測評、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心理測驗。
筆試
報名初審通過的應聘者進行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合格線另行公布。筆試內容包括時事政治、法律知識、社會常識、公安知識、《廈門經濟特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等。
體能測評
筆試合格者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跑步(1000米或800米)和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跑步每人最多可測1次,測試達標,即視為該項目測試合格,未達標者視為不合格;縱跳摸高每人最多可測3次,1次測試達標,即視為該項目測試合格,3次均未達標者視為不合格。凡10米×4往返跑、跑步(1000米或800米)和縱跳摸高中任意一項不合格的,即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具體標準如下:
體能測試當日考生必須填寫體能承諾書,承諾本人身體健康,沒有會影響本人參與體育活動的不適、損傷、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等。如果在體能測試過程中產生或引發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損失,由本人承擔。面試
面試人選從筆試、體能成績合格的應聘者中,從高到低按以下比例確定:
若崗位招聘人數小于等于5人,則按1:3比例安排面試;若崗位招聘人數大于5人,則按1:2的比例安排面試;招聘崗位筆試合格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則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由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是否進入心理測試。
心理測驗
應聘者應進行心理測試,委托第三方機構心理測驗(需個人自費),心理測試結果將作為是否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重要依據之一。
綜合成績總分計算
綜合成績總分=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保持通訊暢通。
06
體檢與考核
體檢
體檢人選從綜合成績總分中,根據排名順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的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總分相同者,取面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
2023年事業單位
參加體檢人員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體檢費用個人自費。對心率、毒檢、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進行復查;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應當場進行復查。體檢結果另行通知。
體檢人員得知體檢結果后如有疑義,應2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視情組織復檢,并以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論。自行到其他醫療單位體檢的無效。
考察政審
組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政審,并對資格條件再次復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公示
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考察政審和體檢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翔安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崗位編號、工作單位,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如出現心理測試、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心理測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可以依次遞補心理測試、體檢、考察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聘用的,可視情進行遞補。
聘用
對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審核后,安排通知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未報到的或入職材料不齊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崗前培訓
擬聘用人員須參加崗前培訓,培訓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廈門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本簡章及應聘相關要求的附件、具體考試通知、考試成績在翔安公安微信公眾號發布或通過微信群通知。
(三)根據各輔警崗位空缺情況,可以從本次各項考試成績均合格且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擇優聘用符合空缺崗位條件的對象。
附件:
1.廈門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2.廈門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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