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和《福建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要求,兩位同志符合招考職位的報名條件和回避規定,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擬分別錄用為廈門港口管理局和廈門港航道中心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若有疑議,歡迎以來電、來信、來訪的形式及時反映情況。
公示期: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
監督電話:
中共廈門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處 2896655
廈門港口管理局組織人事處 2658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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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港口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