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受廈門市翔安區海濱小學委托,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合同教師數名,招聘有關事宜如下:
一、崗位名稱
(一)頂崗5人
語文:2024年9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2024年11月1日-2025年5月14日
語文:2024年10月8日-2025年4月18日
科學:2024年9月1日-2025年3月22日
數學:2024年9月1日-2025年1月17日
體育:2024年9月1日-2025年3月8日(有排球特長)
(二)語文頂編3人
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3、具備相應學科崗位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備全日制師范類相應學科崗位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及以下。
4、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2)在編教師;
(3)現役軍人;
(4)考錄(不含轉任)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不滿2年以及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尚未解除黨(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6)具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機關、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應在面試資格復核時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確有實際困難的,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在體檢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聘用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本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根據不同階段,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聘用資格或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
三、薪酬福利
1、根據《關于翔安區中小學幼兒園非在編教職工及編外聘用人員加強規范管理和調整工資福利待遇的通知》(廈翔教〔2022〕26號)執行。被錄用者將與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按相關規定繳交醫社保、公積金等。
2、受聘人員應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和調整,認真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3、學校重視受聘教師專業引領,定期組織培訓,做好幫帶工作,提升非在編合同教師的業務和專業水平。
4、學校對非在編合同教師進行年度工作考核。
四、報名有關事項
(一)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時間:即日起至7月10日中午12:00止,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者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附件1報名表及相關附件(身份證正反兩面、戶口本主頁及個人頁面、畢業證書及學信網查詢報告、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合格證書、其他獲獎證書,所有附件掃描成同一份PDF)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命名為“應聘學科+姓名”,如“小學語文+張三”。
聯系人:李老師,電話:7270061。
報考者須認真閱讀本公告中招聘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本人應對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確性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學校組織相關骨干人員對報考者的網上報名信息進行審核。
初審結果將于2024年7月10日下午6點前通過電話進行通知,請報考者保持電話暢通。未及時接聽電話,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未收到通知的其他報考人員不再逐一回復。
(三)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
資格初審后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資格初審通過的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的,原則上取消該招聘崗位。
(四)資格復審
學校組織相關骨干人員對擬進入面試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審核。
1、現場審核時間:2024年7月12日。
2、現場審核地點:廈門市翔安區海濱小學
3、現場審核材料: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按以下順序提供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依序裝訂成冊。
(1)報名表自行打印一張,手寫簽名;
(2)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
(3)戶口本首頁及個人頁;
(4)畢業證書及學信網查詢報告;
(5)教師資格證;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語文二級甲等及以上,體育、科學二級乙等及以上);
(7)其他獲獎證書等。
(五)面試安排
1、時間:2024年7月12日。
2、地點:廈門市翔安區海濱小學(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3、內容:備課30分鐘+片段教學12分鐘。
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按崗位擬聘人數1:1或低于1:1比例參加面試的,合格成績為70分(含)以上。面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用。
(六)聘用
1、體檢
體檢人選在總成績合格者中,體檢人選按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
體檢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要求,體檢人員應按要求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到三甲醫院自行體檢。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公告欄上公示5個工作日。
(2)公示結果無異議或經區教育局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應于公示期滿后規定時間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所需的材料,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未按規定時間提供聘用手續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五、相關說明
(一)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是指經教育部門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持有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可提供書面認證報告或可進行學歷學位認證查詢的,可報考要求全日制普通教育專業條件的崗位。
(二)持下述學歷(位)報考者應于面試資格復核時提供書面認證報告或可進行學歷學位認證查詢,具體如下:
1、境外學歷(位)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2、境內學歷(位)
報考者的學歷、學位(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認證。
(三)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指中學(含職業學校)、小學的教師資格證。持有中學(含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證人員可報考小學相應學科教學崗位。
(四)本次招聘面試后根據崗位錄取情況報區教育局同意后可進行遞補。
(五)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港澳臺人員(不得持有外國國籍),按照國家、省和我市有關規定實施招聘。
(六)凡發現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違規作弊現象的,一經發現,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七)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除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聘用前,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核實擬聘用人員有無失信被執行情況。發現擬聘用人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查看對應案號并聯系執行法院,函詢、核實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進展情況。被執行人已履行義務的,應在招聘單位約定的期限內提供執行法院的書面證明,方可進行聘用;尚未履行義務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報考者在試用期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根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公安廳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犯專項行動的通知》(閩檢會〔2019〕2號),報考者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聘用前,將擬聘用人員信息通過公共安全管理平臺進行審查。
(十)入職前查詢《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規定的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和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已納入教師資格限制庫的喪失、撤銷教師資格信息。
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本公告僅適用于本次非在編合同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廈門市翔安區海濱小學負責解釋。情況確實特殊的,由學校提出意見,報區教育局研究后作出決定。